前郭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2月初前郭县人民法院开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2018年2月11日,我院党组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院长李占军担任组长,副院长徐宏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刑事审判庭全体员额法官组成,联络处设在前郭县法院311办公室,设联络员一名。通过认真部署、快速行动,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现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汇报如下:
一、 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的会议精神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和市县两级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我院积极派员参加会议,深刻领会黑恶势力犯罪的危害性和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性,并根据会议精神,制定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方案,确保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我院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以及党支部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部暑上来。每名干警通过学习撰写一篇学习体会,切实提高对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
二、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我院充分利用司法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宣传扫黑成果,发动群众,营造气氛,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我县内街头各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关于扫黑除恶标语、口号,我院干警多次前往县内各商场、广场及乡镇,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条幅、宣传板等形式,持续向人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我院执行局也组织全体干警也利用办案之机向群众发放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知识。我院还积极开展“三走进”宣讲活动,以扩大宣传覆盖面。组织专人进校园、进村屯、进社区进行普法宣讲活动。
通过积极的宣传发动,向人民群众宣传讲解法律政策,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坚定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以更好地营造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助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
三、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按照县政法委的部署,我院与前郭县纪委、前郭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督查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督导组,于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先后四次对前郭县水利局、前郭县林业局等8个县内单位,前郭县宝甸乡、前郭县长龙乡等13个乡镇单位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督导工作。重点对各单位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综合治理、扫黑办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进行检查,督导形式以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审查文件材料等方式展开,集中了解被督导单位的“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集中整改;通过四次督导,既丰富了我院自身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也为县委正确了解被督导单位的“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四、严格落实会商机制
为了保障公检法三机关紧密配合,统一认识,县政法委每周召开线索会商会议,我院积极派联络员参加,对扫黑办收到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会商研讨。我院对我县辖区正在侦查、起诉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特别是督办案件,在案件定性及证据收集、固定方面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会商。对正在审理中的涉黑涉恶案件证据存在问题的,立即报县委政法委和扫黑办,协调公安、检察机关会商,及时调整侦查方向,收集获取相关证据,实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目的。
五、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我院对刑事案件、民间借贷案件、行政拆迁案件、执行案件、相关部门线索移送案件、当事人举报线索案件共六类案件进行“一案三查”线索摸排工作,对问题与线索采取集中摸排和常态化摸排相结合的模式,将这项基础性工作全面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始终。截止到2019年11月份,我院筛查的涉黑涉恶线索均属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共计60件,25条线索,另收到当事人自送举报线索1件,均移送至县扫黑办和县公安局查办;收到县扫黑办移送线索共计13件,均在办理时限内及时详细回复县扫黑办。在日常工作中,我院全院法官干警也时刻提高注意,对可能涉及虚假诉讼、“套路贷”诈骗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核查。
六、积极协助县委组织部清查前科劣迹村干部
为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以更好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1月初,前郭县委组织部开展了清理前科劣迹村干部工作,按照全面清理、一个不漏,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原则,采取乡(镇)摸底、县纪委监委、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审核查,对我县126名村组干部进行了摸底排查。我院积极主动配合完成了县委的清查工作,共判处有前科劣迹的村干部44人,净化了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为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七、积极提升打财断血成效
对随案移送涉案财产的我院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均登记在案,并上报市法院备案。依法加大对涉及黑恶势力案件被告人适用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对骨干成员、其他犯罪成员加大处罚力度,对生效判决的财产刑立即交付执行,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根除其再犯的经济能力。截止到目前,我院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刑罚数额共计1 226 000元。
八、努力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切实加大审判力度。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及时配齐配强审判力量,成立专案队伍,对刑事法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办案水平,强化责任担当;对正在审理中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在保证被告人行使诉权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督办、承办案件;对需要补查、补证的案件,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保证补查、补证工作及时到位;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审判,并积极为辩护律师阅卷提供方便条件,确保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对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严格审限管理,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或本部门无法核查的重大线索经院长批准报市中院同意;对审理、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各相关部门下发司法建议函,提出行业治乱工作建议,截止到目前,我院对扶余市森林公安大队、扶余市国土资源局、松原市金融管理办公室共计下发9条司法建议;对已庭审结束后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形成审理情况报告,经我院合议庭合议,刑事法官联席会议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并及时将审理情况报告上报至市中院、市政法委、省高院、省扫黑除恶督导组,请示案件定性及处理结果。
自2018年2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前郭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案件共计11件,被告人共计54人。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6 14: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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