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更好的服务群众,我院审判团队进行了如下改革: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对县人民法院依法管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对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审判监督庭或有关审判庭审查处理;负责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负责案件信访接待工作。
(二)刑事审判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案件;负责审判发回重审刑事自诉案件。
(三)民事审判一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权利、劳动争议、房产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负责审理全院(包括基层法庭)发回重审的知识产权、企业破产、合同、证券、票据等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四)民事审判二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知识产权、企业破产、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案件;负责审理全院(包括基层法庭)发回重审的婚姻家庭、人身权利、劳动争议、以及相关合同等案件。
(五)速裁审判庭
主要负责:受理全县范围内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易民事案件。
(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
依法审理不服本院刑事、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县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负责确认国家赔偿案件。
(七)执行局
主要负责:依法执行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做好市中级法院交叉的案件执行工作;负责司法救助工作;接受外地法院案件的受委托执行。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0 17:09:32
访问次数: